黄泉路上并无“康庄大道”

发布:铃铛 | 分类:评论 | 引用:0 | 浏览:

18 Jul 2011

  南阳市市民文国栋在2009年被害,公安部门因刑事侦查需要进行尸检,今年3月,他的妹妹文国荣到尸检所索要哥哥的尸体,尸检所称,被害人家属必须缴纳5.9万元的停尸费,才可将尸体领出。她多次到南阳市公安局、南阳市中级法院、南阳市委政法委反映情况,却上访无果。至今,文国栋的停尸费已经累计到了7万多元。
  没有最高只有更高,在什么都追求“高利润”高回报的今天,赚钱才是王道;已经习惯享受“天价“待遇的中国百姓,活着过天价幸福生活,死了过天价之鬼。南阳”天价“停尸费,不禁让人觉得死了比活着更难;死的成本比活着的成本不会低多少,两年的房租或许用不了7万,这在农村可以盖几间大瓦房终身享用。而在南阳尸检所一具“不吃不喝”的尸体,两年就要7万,看到这个消息,我第一感觉这是打劫“挟尸要价”,拿死人叫板差不多当“人质”漫天要价。
  一个刑事侦查进行的尸检机构,本来是为了破案提供场所的地方,尸检的目的就是让人明明白白离开这个世界,事情还没有搞明白死得糊里糊涂,在你所里“研究”了两年,凶手没有找到,发财的门道都是被尸检所在工作中总结出来了经验,由此可见南阳尸检所是何等的敬业,他们也是具备相当高的智商,合理的把握了时间就是金钱的价值观,两年7万的停尸费,快赶得上“木乃伊”的考古价值了。
  黄泉路上并无“康庄大道”也不是一死百了,死了的买路钱简直就要活人的命;“活不起,死不起”,这是目的的国情,谁也无法否认,停车要钱,停尸也要钱;按理说:停尸费这笔费用应该由国家财政承担。”“理”是这个“理”,但南阳市公安部门为何不按“理”出牌呢?是南阳市政府没能力承担这笔费用?还是另有盘算,在三公消费居高不下的今天,连百姓的尸骨就不能入土?难不成南阳再现“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”盛景?
  尸检所停尸据我了解在绝大多数的地方都是免费的,即使收费也不至于漫天要价,如果南阳尸检所存在着“公权益”外包,那么权利转让带来的天价问题,就不是问题而是谁敢把“国有”机构打包外租?它已经涉及到渎职权力滥用无人监管的地步,才衍生出如此赤裸裸的发死人财的动机。两年7万停尸费,活人吃不消,恐怕死人也难瞑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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