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力一旦失控 则权利一溃千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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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Jun 2010

  综观郑州市市场发展局涉嫌非法集资的系列事件,已不独是一个公民权益如何步步失陷,并最终步入全无保障境地的链条,更是一个公民权利面对公权力时的真实图景。
  2005年,郑州市市场发展局以东建材市场“升级改造”为由,以政府名义与一批市民签了合作建市场的协议,约定市民投资市场发展局的商铺建设,双方利益共享。但60名投资人不仅至今仍未拿到商铺,他们共同投资的3000余万元款项也面临“资金去向不明”的尴尬。有律师表示,郑州市市场发展局的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。
  政府部门如果真的当起了骗子,那么公民自然容易上当。这实在不能怪投资人对风险估算不足,毕竟,谁能相信政府机构也可能会干这种违法之事?但事实上,在郑州此案例中,这个可能的骗局,已不仅限于“东建材市场”的升级改造,还体现在“郑州大厨房农副产品物流港”的建设中。当地媒体报道,“大厨房”的操作模式和东建材如出一辙,身份是小产权商铺,只卖使用权,和投资人签合作建市场协议。“大厨房”的投资人“也是交了钱,拿不到商铺,而钱也要不回来了!”
  在这一系列事件中,郑州市市场发展局的表现让人吃惊。这不仅在于,在国家政策对小产权房(商铺)三令五申不许建设的情形下,郑州市市场发展局却身体力行地上马;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“非法集资”的情形下,该局同样公开向公众筹集资金。而且还在于,该局作为担负“培育市场、发展市场、市场监管”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,却直接参与市场的建设,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起者。
  通常,司法被认为是权利最后的救济,正义最后的倚仗。在媒体报道中,“共建”东建材市场的投资人也表示,如果起诉郑州市市场发展局,肯定能打赢官司。但他们同时表示,不能打官司,因为官司赢了,市场发展局也会耍“老赖”!2007年11月,《人民日报》曾刊发报道《郑州市场发展局拖欠农民工工资25万判决成空文》,即为殷鉴。
  权力一旦失控,权利溃败就会一溃千里。综观郑州市市场发展局涉嫌非法集资的系列事件,已不独是一个公民权益如何步步失陷,并最终步入全无保障境地的链条,更是一个公民权利面对公权力时的真实图景。在这其中,如何保障司法的独立性,如何为权力设限,如何以权利来制约权力,仍是虽失之于老生常谈,却一直未能解决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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